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绥芬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为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学习领会,迅速部署。党组书记、代院长姚波同志学习全文后,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明确部署。刑庭庭长李书文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并将《意见》转发到刑庭微信工作群,以“分散自学+集中研讨”的方式组织庭室干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为今后审理此类案件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统筹协调,依法审理。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负责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贯彻《意见》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公检法三方将持续沟通,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深入细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通告》、转发疫情期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此外,还对一委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护医护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微信工作群发布的形式进行学习研讨,为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