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携手抗“疫”,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0-03-09 14:40: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避免因疫情引发纠纷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特制发《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为将意见十方面总要求落实到位,绥芬河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宣传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将优质司法服务贯穿各环节、各节点、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因疫情而涉诉的危困企业申请司法救助的引导,加大对危困企业申请诉讼费用缓、减、免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危困产生的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减轻企业负担,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对于企业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餐饮、住宿、旅游、物流等服务合同纠纷,加强与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诉调执对接工作,提供有效的司法指导,前移并下沉司法服务,力争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企业的诉讼负担。

   《意见》指出,要协调联动,稳妥处理劳动纠纷。妥善化解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联合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发挥裁审衔接机制作用,积极促成企业与职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意见》要求,要妥善处理涉企业民商事纠纷,积极维护企业资金链稳定,维护企业经营。在疫情期间严格审查企业破产条件,慎重采取涉企案件财产保全措施,稳妥处理涉疫情被执行企业,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及时审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刑事案件。

   绥芬河法院从便捷高效化解纠纷,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构筑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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