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被牡丹江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0-01-02 22:51:42


    日前,通过扎实有效的争创活动,绥芬河法院民一庭被牡丹江团市委命名为牡市级“青年文明号”。

    近年来,绥芬河法院民一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在工作日程上,以创建工作为载体,以实现文明审判为目标,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延伸服务,方便群众诉讼;民一庭庭长亲自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岗位竞赛,激励青年法官奋发有为。争创活动有效促进了民一庭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今年1-8月份,审结民事案件136件,调解率达到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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