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入冬的第一场雪骤降绥芬河,厚厚的积雪和融化的雪水混在一起,道路泥泞不堪,可这恶劣的天气却没有阻挡住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何艳和姜广峰巡回审判的步伐,在冰天雪地中化解纠纷,给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暖。

据悉,该案属民间借贷纠纷,2016年9月5日被告田某某向腾某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借据一份。滕某某2016年12月22日因病去世,滕某某的父母已于1989年和1981年相继去世。腾某未婚,无配偶、无子女,滕某四名兄弟姐妹对15000元享有继承权,四名兄弟姐妹作为原告诉至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因被告田某某在绥芬河市金家沟水库山上养羊,交通极为不便,为快速化解纠纷,速裁庭法官何艳与姜广峰启动巡回审判,到被告住处金家沟水库山上进行调解。警车开至金家沟水库大坝下,山上便道被大雪封堵,车子无法继续前行,二人穿越山间溪流,步行六、七余里,终于见到被告。冰天雪地中,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在被告的拉粪车上签署了调解协议。


两位法官不怕苦、不怕累、不嫌脏,只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他们用实际行动阐述了新时代法院人的担当精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冰雪虽寒冷,司法却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