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月,雨水活跃的季节,绥芬河市阴雨不断,凉意袭人,但阴凉的天气却没有挡住绥芬河法院法官的脚步,为了方便群众诉讼,6月8日上午,绥芬河法院法官何艳带领书记员及原告当事人一行冒雨来到被告人家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展了一次巡回审判。

据了解,2015年8月10日被告张某向原告借款35300元,陆续偿还17500元后,未再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拒不给付,尚欠17800元。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于2018年6月7日将被告诉至法院,原告认为该笔借款系被告夫妻共同债务,故将张某及其配偶纪某一起起诉。何艳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原、被告沟通,考虑到被告张某需要照顾其瘫痪在床,不能自理的姥姥。为使纠纷能够及时、快捷处理,决定来到被告张某家中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说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历时两天成功化解纠纷。

案件办理完,原告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竖起大姆指说:“咱们法院的工作效率太快了!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困惑,真是非常感谢!”。
为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绥芬河法院已经不止一次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正司法暖民心,着实让人民群众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