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法院以落实省市政法委提出的“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牡中院提出的创“公信型”法院为工作目标,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举措,健全司法公正工作机制,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尊重和信任。
该法院以公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广泛收集民意活动。为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及时改进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由院长及各庭室负责人为主的公众满意度调查小组,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落实院长接待制。并且,针对每起办结的案件进行回访,每季度开展一次。以网络媒体、热线电话、院长信箱等为载体,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以“五率”为依托,把调撤率、更审改判率、上诉率、执结率、结案率作为重点考评指标。的考评作为重点考评指标,制定下发《绥芬河市法院“五率”标准化考核管理规则》及《绥芬河市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同时,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考评办法规定,在考评中得分排名靠后的庭室部门、庭室领导,取消当年本院评优晋职的资格,激发了法院内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年初,院党组把服务农村、服务社区、服务企业”作为法院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重点,组织法官到建新村、新兴社区、三峡木业进行法律宣教、咨询活动。并且利用墙报、板报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举办法制讲座、赠送法律书籍、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该院已走访6家企业,开展3场法制讲座及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