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芬河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建工作在法院全覆盖,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法院党建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精准执行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时刻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做到党建、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严肃、经常。坚持领导带头,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讨论活动,有效提升了组织生活质量和层次,院党组作风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受到市委指导组充分肯定。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坚持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并做好宣讲解读、细化指标,把传达学习的过程变成启发干警觉悟认知的过程,增强了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的精准度和执行力。
二是围绕审判质效提升,不断强化服务保障作用。坚持抓党建促审判,始终把党建工作作用力发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围绕市委做强“五大支点”、实现“五大跨越”、强化“五大保障”的发展战略,研究制定《绥芬河市法院服务对外开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项措施》,助力辖区经济发展。针对辖区外向型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特点,深入绥东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四大特殊功能区走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做法被《黑龙江法制报》头版头条刊发。全力推行便民诉讼,落实司法公开,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对妇女、老人、儿童及军人军属、进城务工人员的司法保护,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三是着眼提速强能要求,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我院现有党员42人,占在编干警总人数的71.2%;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实现了全覆盖。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阵地,着力从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增强班子团结合力入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院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蝉联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副院长张才连续6次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活动,组织员额法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仪式教育,树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广大干警职业的尊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坚持全员岗位练兵,持续开展“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创建活动,做到单位有年度计划安排、个人有年度学习目标,每周五下午全员学习雷打不动;广泛开展“法官讲堂”“案例讲评”“岗位竞赛”和“四优”评比活动,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民一庭审判员姜广峰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四是坚持从严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状,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形成“教育先行、文化熏陶、机制保障、全程监督”的廉洁建设模式。以机关作风整顿教育为抓手,突出解决“六难三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向问责从严要质效,向监督从严要形象,狠治“庸懒散拖”“冷硬横推”等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培养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好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院领导接待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有效监督,努力做到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案件当事人多次送来锦旗和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