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23 17:05:57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受理审理所管辖地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经济、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芬河法院系行政单位,内设机构21个,包括监察室、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法官分部、技术室、立案庭、刑庭、速裁庭、审管办、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保税区法庭、少年法庭、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功能科目

预算数

经济科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

1,550.2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

452.63 

二、政府性基金

二、外交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79.03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9.10 

四、财政专户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1,312.98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基本建设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209.47 

七、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22 

八、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28 

九、其他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26.7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1,550.23 

       支    出    总    计

1,550.23 

       支    出    总    计

1,550.23 

二、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2: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

**

1

2

合计

1,550.23 

1,550.2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2.98 

1,312.98 

  20405

  法院

1,312.98 

1,312.98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525.55 

525.5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787.43 

787.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22 

63.2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3.22 

63.22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3.22 

63.2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28 

47.2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28 

47.2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77 

35.7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1 

11.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75 

126.7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75 

126.7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0.54 

60.54 

    2210202

    提租补贴

66.21 

66.21 

三、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3: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1,550.23 

762.80 

787.4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2.98 

525.55 

787.43 

  20405

  法院

1,312.98 

525.55 

787.43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525.55 

525.5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787.43 

787.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22 

63.2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3.22 

63.22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3.22 

63.2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28 

47.2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28 

47.2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77 

35.7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1 

11.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75 

126.7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75 

126.7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0.54 

60.54 

    2210202

    提租补贴

66.21 

66.2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经费拨款

1,065.2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85.00 

二、外交支出

三、专项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312.98 

五、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它非税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22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28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26.7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1,550.23 

       支    出    总    计

1,550.23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1

合计

1,550.2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2.98 

  20405

  法院

1,312.98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525.5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787.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2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3.22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3.2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2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2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7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7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7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0.54 

    2210202

    提租补贴

66.21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合  计

1,550.23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182.14 

津贴补贴

181.86 

年终一次性奖金

38.81 

公务员奖励

0.65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35.77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1 

工伤保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9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4.32 

手续费

0.08 

办公水费

0.43 

办公电费

3.89 

电梯电费

3.75 

邮寄费

0.22 

电话通讯费

1.40 

办公用房取暖费

4.25 

专用房屋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0.97 

国内差旅费

4.59 

一般维修费

0.97 

专用房屋维修费

电梯维修费

1.95 

培训费

6.70 

工会经费

8.93 

福利费

0.3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46.80 

预留机动经费

0.84 

空编奖励经费

5.26 

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特需费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36 

职工体检费支出

体检费

5.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62.86 

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

非编制人员补助

住房公积金

60.54 

提租补贴

66.21 

采暖补贴

19.30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9 

项目支出

--

787.43 

七、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7: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合  计

1,550.23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津补贴

403.46 

社会保障缴费

47.28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9 

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日常办公

340.31 

会议费

培训费

6.70 

专用材料购置费

6.64 

委托业务费

220.36 

公务接待费

0.50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10 

维修(护)费

4.9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1.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福利和救助

助学金

生产补贴

住房补贴

146.05 

离退休费

62.86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9 

对事业单位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对企业补助

资本金注入

费用补贴

债务付息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债务还本支出

国内债务还本

国外债务还本

基本建设支出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施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施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股权投资

设备购置

209.47 

大型修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附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1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9: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合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奖励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工伤保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手续费

办公水费

办公电费

电梯电费

邮寄费

电话通讯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专用房屋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国内差旅费

一般维修费

专用房屋维修费

电梯维修费

培训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预留机动经费

空编奖励经费

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特需费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职工体检费支出

体检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

非编制人员补助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采暖补贴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

--

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10: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预算安排数

备  注

合  计

38.60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0.5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8.1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10 

   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省本级公共预算总收入1,550.2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50.23万元,占总收入100%,比上年增加88.35万元。

2017年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省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1,550.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12.98万元,占总支出84.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2万元,占总支出4.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8万元,占总支出3.05%住房保障支出126.75万元,占总支出8.18%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预算1,55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0.23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1,55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8万元,占49.21%;项目支出787.43万元,占50.7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0.23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065.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85.00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1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0.23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8.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中没有包括转移支付资金,而2017年预算包括了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公共安全支出1,312.98 万元,占84.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2万元,占4.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8 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126.75万元,占8.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省本级财政拨款预算1,550.23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525.55 万元,占33.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87.43 万元,占50.7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22 万元,占4.08%医疗保障支出47.28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126.75 万元;8.18%。

)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6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奖励、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它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9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电梯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房屋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电梯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预留机动经费和空编奖励经费。离退休公用支出0.3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职工体检费支出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支出、采暖补贴支出和其他补助支出。项目支出787.43万元。

)关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公共预算支出1,550.23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52.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679.0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培训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业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1万元,主要包括:住房补贴、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209.47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省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省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9《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中没有安排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而2017年预算安排了第一批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5.67万元,比2016年减少147.34万元,降低60.63%。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院正在建设新的审判综合楼,因此2016年预算中取暖费包括当时正在使用的旧楼及新建审判综合楼两部分另因我院5名事业编同志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因此2017年预算减少了该5名同志的公用经费支出。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部门采购预算总额31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5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2台,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二)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两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6.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开内容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地方政府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费用。

问询电话18504538155     联系人:刘威




附件

/upload/file/20171223/20171223170514_91450.xls

责任编辑:韩琳琳    

文章出处:行装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