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巧妙破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17-10-20 15:37:21


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历时三年的民事纠纷案件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拍卖。


申请执行人栾某与被执行人绥芬河市全兴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栾某于2015年5月27日向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石磊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2015年6月,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栾某的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绥芬河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11个规格不同的全铝烘干窑,并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对11个烘干窑进行司法评估,评估总价值562105元。2015年11月9日,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评估报告。


2016年1月,案件执行进入了僵局,被执行人芬河市某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查封生产设备,不利于生产,应先查封木材产品库存原材料。2016年3月,被执行人向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花木地板料85包,柞木家具料21包,水曲柳家具料9包,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了查封。


2017年1月19日,绥芬河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股东李某某书面保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查封的板材包数。历时三年,几经辗转,在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于2017年9月9日10时至2017年9月10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执行人绥芬河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被查封的板材进行了强制拍卖,最终以333697元成交。


近年来,绥芬河法院不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对拒不执行、对抗执行的行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老赖”绝不手软。

责任编辑:韩琳琳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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