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教育会

  发布时间:2017-09-25 10:33:52


 日前,绥芬河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廉洁教育会,部署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早安排、早提醒、早预防,确保全院干警廉洁自律过好节日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廉洁。

 


 会上,院纪检组负责人传达学习了省高院、市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文件精神重点领学了“九个严禁”中关于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等内容和要求,要求干警认清新形式、新要求,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从小事抓起,从纪律抓起,从规矩抓起,确保“双节”期间廉洁自律。

 

 

 会上院党组和纪检组与全院干警就节日期间行为规范约法八章:一不动用公车;二不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等;三不接受律师、当事人提供的消费项目;四不到高档娱乐性场所消费;五不酗酒,不酒后驾车,更不能醉酒驾车;六不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七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八不得借节日之机发放礼品,补贴。以上约法如有违反,查实后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韩琳琳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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