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始终坚持安全工作、安保工作长抓不懈,做到防范于未然,为全院办公、办案提供了安全、规范、有力的保障。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杜绝侥幸心理。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具体抓,办公室、法警队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强化了组织保障。做到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制度、有监督、有追责”。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审判、办公、接访、诉讼服务等区域划分,规范门禁制度,坚决做到办公区域一律不得会见律师及当事人;进一步规范法警提押人犯程序,做到双人押解、贴身看管,确保人犯押解工作万无一失;法警带装巡逻,重大案件邀请公安、武警参与值庭,庭审安全规范有序;进一步规范归档要求,明确案件归档流程,各部门、办公室文书档案做到“周归、月清”,提升了档案整理和收集效率,确保档案安全。
三是加强安检巡视,消除潜在隐患。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对干警值班的检查力度。建立严格的门卫、检查、登记制度,对出入法院案件当事人及来访人员基本情况、来访时间等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在法院大门、办公楼大厅、审判区等定点巡逻检查,每天安排必要的警力流动巡逻防控,以维护正常办公和审判秩序。
四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应急能力。以提高司法警察和安保人员体能为目标,以擒敌拳、警棍术、擒拿格斗为重点,以训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突破口,组织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和安保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安全防控能力。同时,针对法官的职业特点和当前社会形势,提醒全体法官在履职过程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五是强化物质保障,做好消防安全。成立警用装备管理小组,以定人定责的方式建立规范的警用装备管理模式,预防因装备不足、损坏、丢失等情况导致安保工作不能及时、正常开展。制定了《法院办公楼防火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各办公室做出具体的防火用电要求。按照要求在各楼层摆放消防器材,安装安全通道指示灯等设施。值班法警每天对办公大楼进行防巡视检查,确保无消防隐患。
六是加强车辆管理,杜绝违规用车。我院专门制定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警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请车审批手续、车辆使用维护及管理,保证了我院警务车辆安全、规范运行。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均在本院车库内封存,严禁公车私用。每次出车均需填写派车单,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以外和到外地办案用车均由领导审批。同时,严格执行车辆检查、保养制度,严明车辆事故赔偿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