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 五个加强 完善信息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04-25 16:14:33


    近年来,绥芬河法院始终把扎实开展和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着力从五个方面,完善信息化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狠抓落实。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长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完善制度是规范工作的前提,信息中心与院相关部门在分析研究、借鉴提炼、总结完善,并经多方征求意见后,制定出相关配套信息化建设制度和方案,确保审判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网络管理,推动信息建设。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原有网络进行全面改造,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华宇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四级专网、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远程安保系统、远程执行指挥中心、12368法院专线等均已投入使用,且运行状态良好。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采取专题培训与日常工作中“传、帮、带”相结合的方式,请业务熟练的老同志对新同事进行培训,确保熟悉从立案-排期-审理-立卷-检查-考核-归档的整个操作流程以及内网的精确使用流程,切实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实际操作水平,充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效率。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完成。为督促各庭室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成立了以监察室为主的信息化建设督导组,负责对全院各部门落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信息化推进工作不落实、不执行,造成工作延误的提出问责意见。

责任编辑:韩琳琳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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