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耕季,时值初春,万物复苏,农民又开始一年一度春耕播种。为让农民群众安心开展春耕种植,绥芬河市法院紧密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采取四项措施服务春耕,全力确保农民群众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开展便民服务。针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服务。向农民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使农民足不出户即可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立案。对立案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案件受理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开到田间地头,确保农民当事人不因打官司误农时。
实施多元调解。把调解结案作为首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周期过长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的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涉农案件全过程。通过以法说教,以理服人,耐心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让邻里情得以重续,让破裂的家庭得以和好,让农民群众顺心顺意化解纠纷,全身心投入春耕生产。
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成立专项执行小组,落实责任,分案到人,实行一案一策,限时办结,对清理出的涉农案件,要求每位承办人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案和执行措施,有效预防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案件承办人加班加点,充分利用假节日清理涉农案件,对长期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利用申请执行人和当地执行联络员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后及时出警办理。
强化法制宣传。针对农民群众法律知识匮乏、理性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组织法官深入村、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维权意识,确保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购买农资时能加强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