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绥芬河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力求开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为将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绥芬河法院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党组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各主管领导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层层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般干警廉洁自律执法保证书。落实“一岗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领导班子逐步强化到每一干警。
强化警示教育,源头预防腐败。把源头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用干警身边人活生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每季度以战线为单位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讨论,写出心得,使全院干警在参观中接受教育,有所启迪。同时做好重大节日前后廉政提醒和检查。纪检监察室向每位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温馨提醒广大干警时刻保持清廉之心。坚持节前教育,节后检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强化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制度是廉政建设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诫免谈话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内务、审务公开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案件信访评估制度的规定(试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
强化廉政监督,确保司法廉洁。从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入手,以公开、公示为重点,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将立案条件、审判流程、诉讼收费等方面的制度上墙公示;立案后以“诉讼风险告知书”向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权利义务,把当事人有效监督和享受服务有机统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定期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坚持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汇报的制度,加强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支持。